二十二、实验室门卫制度

发布者:绿洲生态发布时间:2021-06-28浏览次数:477

二十二、实验室门卫制度


1、非实验室师生进出实验楼,门卫应核实人员信息,了解入楼目的,并做好登记,通知本实验室有关人员接待;

2、本实验室工作人员夜间进出实验楼必须登记。

3、实验楼仪器设备等物品进出应出具出入证明,并做好出入登记,及时掌握返回情况;

4、按照实验楼规定,当天24点进行清楼关门(有需要过夜的实验,实验人员须出具由导师申请、经学院同意的相关证明,方可在实验楼实验室过夜开展实验)。清楼前,门卫应做好各实验室的巡查工作。巡查发现各实验室有问题时应第一时间联系实验室安全责任人,并做好登记,情况严重须通知院相关领导。发现公共设施有问题的应第一时间联系院相关负责领导及时处理。

5、水电遇到故障时,应做好登记,并及时联系水电部门进行维修。一旦出现任何安全隐患时,应第一时间联系紧急解决问题的相关人员。

6、门卫工作人员有权阻止下列人员入内:

1)衣冠不整洁者;

2)无证件和无正当事由者;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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